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责编: 屈志鑫 作者: 罗丹虹 发布时间:2025-07-31 浏览量:54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国广西人才市场《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开展2025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度工程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与我校建立人事劳动关系,在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职称评审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

(一)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除外。

(二)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其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评审条件

(一)申报人应符合与申报职称相应的工程系列评审条件。

1.申报工程系列工程专业的,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1〕27号)(附件1)有关规定。

2.申报工程系列住建行业的,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2〕35号)(附件2)有关规定。

3.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合并为成果多选菜单。

(1)高级职称

菜单一:满足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

菜单二:满足部分但未完全满足(指数量上)论文、著作条件的,在达到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条件的基础上,再同时满足其他业绩成果条件1项,可视为具备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同一个业绩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2)中初级职称

菜单一:满足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

菜单二:满足业绩成果条件中两项可视为具备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同一个业绩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二)通过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获得与所申报专业相关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在申报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时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1次,工程类专业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学位〔2018〕7号)执行,具体包括:电子信息(代码0854)、机械(代码0855)、材料与化工(代码0856)、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能源动力(代码0858)、土木水利(代码0859)、生物与医药(代码0860)、交通运输(代码0861)8个专业学位类别,以及原工程专业学位类别(代码0852),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工业工程3个领域不在其内。

(三)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五)专业技术人才从事与原取得职称系列不一致的专业技术工作的,在从事新的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后,可以按照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重新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办理职称转评。职称转评应当符合所申报职称系列(专业)条件,资历、年限、业绩成果等可以从取得下一级职称起算。

(六)在自治区外(含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单位驻桂机构)取得职称,流动到我区后仍从事相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原系列上一级职称。在自治区外取得职称,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不符合办理职称重新确认条件,由单位核实其原取得职称的真实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报上一级职称或转评。职称重新确认和职称转评,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七)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申报程序:个人网上申报—二级学院审议推荐—学校审核公示—主管部门审核—各级职改部门审核—评委会评审。

(一)个人申报程序和要求

8月15日前,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http://my.gxrczc.com/)进行注册、申报,按系统界面内容及提示要求如实填写。

申报人员应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前须自行对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材料进行检查核实,并作出承诺。

申报高级职称的,如缺少《中国广西人才市场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中标注“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中的任何一项,不得提交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中初级职称的,如缺少《中国广西人才市场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中标注“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中的任何一项,不得提交单位审核推荐。

经查有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和人社部发〔2024〕56号文件等规定处理。

1.评委会选择

申报高级工程师请选择“中国广西人才市场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委会”;申报工程师请选择“中国广西人才市场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申报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请选择“中国广西人才市场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委会”。

2.个人信息

(1)证件照。

上传的个人相片须为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清晰,照片人物不能扭曲变形。

(2)手机号码。

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填写的手机号码须为本人现用的准确有效的手机号码。

(3)特殊选项。

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成果“多选”菜单等选项,请按实际情况勾选。

(4)学历信息。

学历情况可通过职称平台数据共享方式获取的,不再要求提供学历证书材料;未能通过职称平台数据共享获取的,填写学历或学位证书信息,并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或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5)现任职称、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相关证书可通过职称平台数据共享方式获取的,不再要求提供证书材料;未能通过职称平台数据共享获取的,填写证书信息,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并请及时完成在线审验。

有多个资格证书信息的,请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资格证书信息勾选为“是否以该资格申报”。

(6)继续教育。

申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前应同时完成2025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以及2024年度继续教育学习。2024年度继续教育总学时不低于90学时,其中专业课目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申报工程系列其他行业(专业)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前应完成2025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2024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推荐参评的重要参考条件。

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专业科目登录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s://jxjy.gxcic.net:9092/)进行学习培训、信息登记,达到2024年度专业科目学时要求后在职称平台“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栏目完成数据获取。

公需科目和工程系列其他行业(专业)的专业科目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s://ptce.gx12333.net/ )进行学时登记、培训和考试,完成后在职称平台“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栏目完成数据获取。

(7)社保信息。

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工作单位有变动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8)工作简历。

按时间顺序填写个人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简历,并提供充分的佐证材料。

3.评审主要材料

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主要材料须符合相应评审条件要求,并在职称平台内勾选符合的评审条件项。

(1)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按重要程度降序填写取得任现职以来(如中级申报副高级,必须是取得中级职称以后,下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提供充分的佐证材料。

(2)业绩成果。

按重要程度降序填写取得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提供充分的佐证材料。此项最多可填写20条。选择成果多选菜单一的,至少勾选一条“符合评审条件项”,选择成果多选菜单二的,至少勾选两条不同的“符合评审条件项”。

(3)学术成果。

按重要程度降序填写取得任现职以来所发表的学术成果(不包含为完成学历教育或获取学位而发表的论文或著作)。此项最多填写7条。

所填写的学术成果必须提供充分的佐证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须附上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公开发表的专著须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以及内容提要或本人完成的主要章节;技术工作报告、行业标准等未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应提供材料原文,以及采纳单位的书面评价和认可等相关证明;使用决策咨询类信息折算论文的,应提供材料原文,以及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证明不予认可。

职称平台中已设置学术风险预警功能,请申报人员根据提示自行核验。

(4)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

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应从本人递交的申报材料中选取标注一项体现专业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考量指标。

(5)辅助材料。

特殊情形应提交相应辅助材料,同一单位出具的证明应整合为一份材料。

直接申报。选择直接申报的,须填写直接申报理由,并提供符合直接申报条件或相应资历年限的证明材料。

破格申报。破格申报是指放宽申报人员的学历或资历条件,不是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选择破格申报的,须填写破格申报理由,并上传《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审批表》(附件5)和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使用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提前1年申报的,参照破格申报的要求填写。

身份信息变更。学历、职称证书等材料中,存在姓名、身份证号码与现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还应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或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在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学校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其他特殊情形,应根据评委会所在职改办要求补充提供相关辅助材料。

(二)二级学院推荐

8月20日前,所在单位、部门就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历、资历条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学术成果条件等方面出具审议推荐意见(附件6)。

(三)学校审议、公示及推荐

1.8月26日前,学校职改办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答辩。在答辩审议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意见。

2.9月3日前,对所有拟推荐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等进行五个工作日公示。

3.9月4日前,推荐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三)申报进度

申报人员需自行关注职称平台中的审核反馈消息,如申报材料被退回,应及时根据反馈意见完善申报材料并再次上报。申报人员未能及时将各级职改部门或单位退回的申报材料完善后再次上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申报评审有关时间安排

(一)按照中国广西人才市场职改办的统一安排,我校接收申报工程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电子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接收破格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8日。

(二)本年度我校工程系列职称的评审,申报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从取得现任职称起算到2025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的工作量、工作业绩、送审论文、教学科研项目及成果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0日。

五、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评审采取网上缴费。当申报材料显示“初审通过”,请前往个人账户“费用管理”页面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9:00至9月29日18:00。若缴费结束后显示“未交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报送和费用交纳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评审收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2006〕359号、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02〕240号等文件规定收取,即副高级380元/人次,中级230元/人次,初级150元/人次。

(二)因职称审议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位申报人员务必按照时间节点、按照规范要求报送材料。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职改办罗老师、屈老师,电话18677905523、139-7794-2533。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1〕27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2〕35号)

3.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审批表

4.中国广西人才市场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5.中国广西人才市场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6.所在部门、单位考核推荐意见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2025年7月31日